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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氣體報警器校驗的注意事項

更新時間:2022-06-21      點擊次數:612
   可燃濃度報警器TY1100可燃性氣體檢測變送器是可以應用于易燃易爆氣體泄漏場所,采用國外催化燃燒傳感器技術,具有信號穩(wěn)定,精度高等優(yōu)點,防爆接線方式適用于各種危險場所。此款探測器,可檢測甲烷、甲苯、二甲苯、苯、酒精、瓦斯、煤氣、硫化氫、氫氣、天然氣、液化氣等可燃性氣體。
  氣體報警器應在使用過半年至一年的時間內去當地的計量局或者第三方來進行校準,不應自己進行校準防止破壞氣體報警器導致無法使用。
  可燃氣體報警器校驗的注意事項:
  (1)原則上要采用經計量認證與被檢測氣體相匹配的標準樣氣。相同的被測介質所選的標準樣氣不同,報警點也不同。
  (2)校驗前,探頭的周圍環(huán)境應無可燃氣體。如果有可燃氣體,要先拆下防雨罩,充入一定量的潔凈空氣后,再連續(xù)通入樣氣,以保證校驗的準確性。
  (3)當被測氣體為烴類混合物時,異丁烷為樣氣,其次為丙烷。
  (4)對于非烴類混合物或爆炸下限濃度的氣體燃燒時產生的熱量相差較多的烴類混合物,不得已時,可使用丁烷、異丁烷、丙烷等既易得又穩(wěn)定的單組分燃料作為樣氣。此時必須依據一定的檢測信號換算關系調整報警器的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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